近期,多家期刊提议或已实施论文单独署名制度,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。部分人士认为,这一举措有助于打击“挂名作者”和“人情署名”等学术不端行为。然而,也有观点担忧,这种“一刀切”的政策可能阻碍正常的科研协作,并加剧博士生培养及青年学者发展的困境。

此次讨论表面上聚焦于论文署名方式的改变,实则深刻反映了科研评价、人才培养、学术道德以及整个学术环境所面临的深层问题。关键在于,我们应关注署名方式背后所体现的评价导向,以及如何建立更科学、公正的科研评价体系,而非仅仅纠结于谁应署名。

论文署名不仅仅代表学术声誉,更与项目申请、职称评定、人才引进、博士毕业以及高校考核等切身利益紧密相连。一篇高水平的研究成果,可能直接影响一位博士能否顺利毕业、一位年轻教师能否获得留校机会、或一位研究人员能否争取到更多学术资源。因此,论文作者署名早已超越了单纯记录学术贡献的范畴,成为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的“证明”。

正因署名与利益深度挂钩,原本应真实反映学术贡献的署名,逐渐演变为一种利益分配的手段,催生了挂名作者、馈赠作者、影子作者等学术失范现象。部分人员虽无实质性贡献却得以署名,而另一些付出大量劳动者却未能获得应有的署名权。这不仅损害了科研的公平性,也削弱了学术共同体的公信力。

因此,规范论文署名、维护科研诚信具有积极意义。但同时,也不能将联合署名一概而论,等同于学术不端。

当今的科研呈现出日益增长的团队化、跨学科化和复杂化趋势。特别是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新技术飞速发展的背景下,即便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,也越来越需要不同学科的协同参与。从理论建构、数据分析到技术支持,团队成员分工协作,合作研究已成为知识创新的重要途径。师生间的合作,同样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。导师不仅提供学术指导,更帮助学生建立研究能力、掌握学术规范,并融入学术共同体。对于真正做出贡献的合作研究,联合署名不仅合理,更是科研规律的体现。

因此,真正需要治理的是虚假署名,而非联合署名;是“利益绑架”下的合作,而非合作本身。署名之争,本质上是“破除唯论文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”(简称“破四唯”)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。事实上,当前围绕署名产生的诸多矛盾,根源并非署名制度本身,而是现行的科研评价体系。

近年来,国家持续推进科技评价改革,强调“破四唯”,其目的并非否定论文的重要性,而是反对将论文数量、署名顺序等单一指标视为衡量科研水平的唯一标准,旨在让评价真正回归创新质量、实际贡献和社会价值。如果评价体系未能得到根本性变革,即便全面推行单独署名,也可能滋生新的形式主义,甚至出现新的利益替代方式。只有真正破除“四唯”的弊端,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围绕论文署名的利益博弈,让科研回归探索真理、服务社会的初衷。

未来,更优化的署名机制应以贡献为导向,而非排名。国际上许多期刊已引入作者贡献声明制度,详细列明每位作者在研究设计、实验执行、数据分析、论文撰写、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,使署名不仅包含排序,更体现责任和依据。这种机制比简单规定单独或联合署名,更能真实反映科研贡献,并有助于遏制挂名现象。

与此同时,还应建立更科学、多元的科研评价体系。评价科研人员,不仅要看论文产出,还要关注原创思想、科技创新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及成果转化。既要重视代表性成果,也要尊重不同学科的知识生产模式。对于以独立研究为主的文史哲等学科,可侧重原创思想的评价;而对于人工智能、工程技术、医学等合作创新特征显著的领域,则应充分肯定团队贡献,避免用单一标准衡量所有学科。

更重要的是,评价应聚焦于“解决了什么问题、产生了什么价值、培养了什么人才”。只有将高质量创新置于评价的核心地位,而非仅仅关注论文数量和署名排序,才能切实减轻青年学者和博士生的论文压力,并从源头上减少挂名、抢署名等学术乱象。

论文署名折射出整个科研生态,它关乎学术伦理,也影响人才培养;既反映科研合作模式,也折射评价制度的运行逻辑。归根结底,当前的“署名之争”争夺的并非姓名本身,而是与之挂钩的获益权。一个真正健康的学术生态,应当确保所有真实贡献者获得应有的尊重,充分鼓励合作创新,并通过制度保障学术诚信。

(作者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,清华大学兼职教授) 作者:李志民 来源:中国青年报